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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25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大西安北部中心“一点两城”城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4月25日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大西安北部中心“一点两城”城市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于2018年4月23日通过资格预审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西安北部中心“一点两城”城市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LHZB2018-262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方式:029-3638557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3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城市设计工作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 采购预算:20万元/平方公里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标段划分: 一标段:“一点”策划及概念性规划,一点(大地原点) 二标段:“一城”策划及概念性规划,一城(泾阳老县城) 三标段:“一城”策划及概念性规划,一城(原点新城)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于2018年4月23日通过资格预审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合格投标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 月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 日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会议地点: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产业孵化中心1号楼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高瑞 张波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228899-635/029-8822567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 号:30201278003538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5日
来源:陕西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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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西安 陕西 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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