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26日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于上午发布环境信息中心省级环境保护税涉税平台购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26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级环境保护税涉税平台购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级环境保护税涉税平台购买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4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561615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联系方式:白老师0431-899631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13756161543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公开进行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 标 公 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级环境保护税涉税平台购买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级环境保护税涉税平台购买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409;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404]-0806号;采购内容:本次属于成熟产品购买,非系统研发建设,即购买成型平台安装部署即可上线使用,使税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实现涉税信息互联互通,满足税收需要;采购金额:166万元;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7日内(含非工作日),将平台安装至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中心机房并部署完毕,实现系统全部功能,完成与税务部门的对接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合法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7.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4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7.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7.4投标人须提供上近一年(2017年4月-2018年3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7.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只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 7.6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一年(2017年4月-2018年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包括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可供查询、近三年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文件、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5月17日10: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5月17日10:00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1.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招标人: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963128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13756161543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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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中标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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