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27日福鼎市医院于下午发布福鼎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4月27日
受福鼎市医院委托,福建广福联投资有限公司对[350982]FJGFL[GK]2018002、福鼎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350982]FJGFL[GK]2018002
2、项目名称:福鼎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1-1 | 血液透析机 | 是 | 8(台) | 1280000 | | 1-2 | 血液透析滤过机 | 是 | 2(台) | 520000 |
| 1800000 | 36000 | | 2 | | 2800000 | 56000 | | 3 | | 3-1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否 | 1(台) | 350000 | | 3-2 | 台式蒸汽灭菌器 | 否 | 1(台) | 70000 | | 3-3 | 卡式灭菌器 | 否 | 1(台) | 50000 |
| 470000 | 9400 | | 4 | | 4-1 | 产科中央监护网络系统 | 否 | 1(套) | 300000 | | 4-2 | 胎儿监护仪 | 否 | 20(台) | 500000 | | 4-3 | 多普勒胎心仪 | 否 | 4(台) | 22000 |
| 822000 | 1644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按照第23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按照第21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其他政策:无。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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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认证、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 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注: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 | 包:2|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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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认证、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 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注: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 | 包:3|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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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认证、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 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注: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 | 包:4|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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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认证、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 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注: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4-27 12:25 报名截止时间:2018-05-12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7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5-17 09:00,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鼎市医院 地址:福鼎市古城南路120号 联系人姓名:施德国 联系电话:0593-783205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 项目联系人:丁梦思 联系电话:15160139961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广福联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广福联投资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福建福鼎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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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备 项目 租赁 医院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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