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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海新行政服务中心窗帘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4月28日

时间:2018-04-28 10: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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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8790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发布关于:2018年04月28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海新行政服务中心窗帘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4月28日的信息
来源:福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28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海新行政服务中心窗帘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4月28日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海新行政服务中心窗帘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东海新行政服务中心窗帘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JLZC20180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小郭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

联系方式:小朱 (0595)221322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小郭(0595)2279566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东海新行政服务中心窗帘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QZJLZC20180102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书面说明),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说明),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书面说明)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8年4月28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

7.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30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8、递交投标文件、样品截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10、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

联系方法:小朱 (0595)22132271

12、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联系方法:小张、小郭 (0595)22795666

邮 箱: qzjlzbdl@163.com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4-2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74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8日 10:30 至 2018年05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资格   招标   东海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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