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2日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下午发布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场硬化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5月2日 |
| 时间:2018-05-02 11: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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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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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02日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下午发布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场硬化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5月2日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1.1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洮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场硬化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场硬化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2.2 项目编号:HC-JLZB-2018-417;2.3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427]-0249号;2.4 招标范围:广场硬化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2.5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2.7 工程建设地点为:洮南市;2.8 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2.10 项目预算:8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相关施工人员,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4年-2016年)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14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出具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埠企业须出具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入吉信息截图。 3.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出具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可查询)加盖合同专用章、(2014年-2016年)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外埠企业须出具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入吉信息截图(加盖公章)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年5月28日下午16:0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其他内容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登记信息。6.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5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前48小时内应递交人民币1.6万元整保证金。6.6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5月28日下午 16:00分在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进行,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并出具身份证。七、公告媒体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 址:洮南市联系人:温锦辉联系电话:1862678907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联系人:朱经理联系电话:18204319779 监督管理部门: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来源:吉林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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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资格 兴安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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