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02日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广州南沙黄阁镇政府招商促产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5月2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镇招商促产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5-201804-114395-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镇招商促产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编号:GZQS1801FG04011 为充分利用国家级新区的平台优势,贯彻落实黄阁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建设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构造招商促产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招商促产服务活动,实现黄阁镇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和战略性发展平台建设的重大突破,完善产业链和产业布局,为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结合黄阁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的实际情况,南沙区黄阁镇经协办经黄阁镇人民政府委托授权,拟承办《黄阁镇人民政府招商促产服务项目》咨询业务,推动黄阁镇招商促产服务工作高效有序展开,特拟定本咨询业务项目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网==》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16或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6)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7)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5月02日 至 2018年05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2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02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麦先生 | 联系电话:020-3991213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
| (三)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1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2日 ??
来源:广东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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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广州 资格 招标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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