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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02日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于下午发布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科研检测分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5月2日
吉林省百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科研检测分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科研检测分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QZB2018-04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5843608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昆山路855号 联系方式:胡主任 137568618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百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18584360801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城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科研检测分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BQZB2018-0424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科研检测分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科研检测分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BQZB2018-0424 2.2项目概况:采购CCTV管道机器人1台、管道潜望镜1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采购CCTV管道机器人1台、管道潜望镜1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数量:各1台 2.5供货地点:长春市 2.6供货期: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自行约订 2.7招标控制价:350000元 2.8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认证标准,且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均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报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投标人均须提供企业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以来的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5 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不亏损)和业绩 3.6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如产品未达到技术要求,所引起的设备损坏、环保部门处罚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3.7投标人须设有24小时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3.8投标人均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不亏损) 5:企业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不亏损)和类似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招标整个过程每个环节均须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5月25日下午13:30时,地点: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1375686184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城大厦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84360801 注: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均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报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4投标人均须提供企业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以来的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5 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不亏损)和业绩3.6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如产品未达到技术要求,所引起的设备损坏、环保部门处罚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3.7投标人须设有24小时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3.8投标人均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城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认证标准,且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来源:吉林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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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资格 中标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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