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水毁维修及排水设施设置项目采购变更通[上午公告]知5月3日
变更通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634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单位对DZC20180634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水毁维修及排水设施设置项目采购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商务文件评审中“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砌筑作业分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变更为“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变更为:2018年5月8日17时0分前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5月8日17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3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