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南粤通客运联网中心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选定“广东联网售票”客运站窗口移动支付服务商及保险服务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选定“广东联网售票”客运站窗口移动支付服务商及保险服务商项目
项目编号:0835-180F335022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2、3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南粤通客运联网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刘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内容:
包一:选定"广东联网售票"客运站窗口移动支付服务商,选定1家服务商
包二:选定"广东联网售票"客运站窗口移动保险服务商,选定1家服务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包一:
1. 报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出具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函;
3. 报价人必须是总资产在1万亿或以上的银行,以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且必须具有银监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报价人必须已在招标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包二:
1. 报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报价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保险”);
4. 报价人或所属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
5. 报价人须提供近1年(2016年)的审计报告中的年度财务报表(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报价人为分公司的,须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唯一专项授权,并且提供总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同时提供总公司近1年(2016年)的审计报告中的年度财务报表(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报价人必须已在招标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8年5月4日 08:30 至 2018年5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09时30分
五、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09时30分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5月4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包一: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报价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出具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3)银监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4)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包二: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报价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
3)近1年(2016年)的审计报告中的年度财务报表(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4)报价人为分公司投标的,须持有总公司唯一专项授权,并且提供总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同时提供总公司近1年(2016年)的审计报告中的年度财务报表(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项目编号)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及报名工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