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西宁市世纪职业技(2018)术学校户外招生广告发布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5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户外招生广告发布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委托,拟对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户外招生广告发布服务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971-6304026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