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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同心县新华书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2018》同心县新华书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新华书店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17]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同心县新华书店,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心县新华书店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2018-206号
2.3招标范围:新华书店建设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4建设地点:同心县城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正书,且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正。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正书(建筑工程专业),外省企业须提供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正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
正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和企业注册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0日(截止于2018年5月10日18时00分)进行网上报名。
4.2报名上传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正书、安全生产许可正、拟派项目经理资质正书(执业正、注册正、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正)、法定代表人身份正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正、投标承诺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扫描件必须清晰)。若未在宁夏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会导致保正金账号无法获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7日(截止于2018年5月17日1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持单位介绍信于2018年5月18日后,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主
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暗标相关资料,由于投标单位原因未能按时领取暗标相关资料,导致未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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