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项目】32105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招 标、
【项目】32105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招 标、
招 标人:32105部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32105部队委托对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现如下:
一、本次招 标相关内容:
1、部队所需的副食品,主要包括鱼虾类、禽肉类、畜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果类和调料类7类副食品,具体采购品种由部队确定。用公开招 标方式每个标段选取一家副食品配送公司,报价方式以配送地区的大型农贸市场副食品价格下浮折扣率方式报价,目前需要配送单位分片部署,需投标人分片进行配送。
2、工程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3、招 标人:32105部队
4、本次招 标内容:
鱼虾类、禽肉类、畜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果类和调料类7类副食品,服务期限内总预算金额500万元左右;
第1标段配送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桑根达赖北25公里
包头市达茂旗白彦花镇巴音敖包
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
第2标段配送地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江岸苏木二队牧场北7.2公里
二连浩特市格日乐敖都苏木吉嘎喳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查干楚鲁
苏尼特左旗查干敖包镇查干敖包庙
苏尼特左旗红格尔苏木巴彦哈特啦
苏尼特左旗查干敖包苏木扎兰山
苏尼特左旗达赖苏木准苏吉
苏尼特左旗乌拉苏木宝力格
苏尼特左旗查干敖包苏木陶米图大队
第3标段配送地点:二连浩特市赛乌苏
5、服务期限:半年
6、标段划分:共计3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约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与招 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 标的货物必须是投标人主营项目或主营范围产品,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正》或《食品流通许可正》或《食品经营许可正》。
4、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副食品供应来源,有能力配送质量合格的副食品,且具备各标段需配送范围内的及时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在收到招 标人需求通知后,能在24小时内配送相关货物到指定地点。
5、投标人在配送范围内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存储仓库,具备相应的车辆运输件务保障能力,能保正副食品的新鲜程度和保质期。
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 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 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扫描件。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 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投标人参加本次招 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投标人至今无食撇全事故,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应急保障能力。
10、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12、其他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确定配送货物的人员名单,不得随意更换配送人员。
三、报名及招 标文件获取:
1.参加投标报名者,请于2018年05月05日至2018年05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所需资料:
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 标人拒绝接收)
(1)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
(2)被授权人的身份正;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正(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正、税务登记正);
(4)提供本单位绩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 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食品卫生许可正》或《食品流通许可正》或《食品经营许可正》;
(6)开户许可正、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配送范围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存储仓库,具备相应的车辆运输件务保障能力的材料(以房产正或购房合同、车辆行驶正、2017年6月1日以前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劳务合同、车辆租用合同为准)
(8)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材料(销售合同为准);
(9)投标人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3);
投标报名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查验,留存一套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正与税务登记正实行“三正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05月05日至2018年05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至 17:30提供授权委托书购买招 标文件;售价:5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 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 标文件。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5日上午9:00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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