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07日汉中市江北垃圾处理场管理处于下午发布汉中市江北垃圾处理场管理处纳滤膜、反渗透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5月7日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汉中市江北垃圾处理场管理处的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纳滤膜、反渗透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 1、招标编号:HDHZ2018CG026 2、项目名称:汉中市江北垃圾处理场管理处纳滤膜、反渗透膜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 货物名称 | 数量(支) | 采购预算(元) | | 纳滤膜 | 96 | 600000.00 | | 反渗透膜 | 54 | 400000.00 |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资金自筹。 项目用途:自用,用于处理垃圾渗滤液。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4、详细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5、完成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按时分批次送货,并负责安装调试(即在接到采购人下达的换膜通知后24小时内安装调试完毕). 6、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汉中市境内。 7、其他要求:采购人按各批次实际安装数量分批支付货款。最终合同价款,以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结算;供应商不得因最终采购数量的增加或减少,提出补偿等任何异议。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若为代理商的,需具有投标货物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4、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出产品投标。 三、报名、文件发售等相关事宜 1、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汉中市滨江路建国东巷9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4、文件资料费:300.00元,每套,售后不退。 5、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8年5月 30日上午9:00-9:30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 30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信息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均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信息为准。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最新期)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其他事项 采购人:汉中市江北垃圾处理场管理处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徐望镇五郎村 联系人:李女士 0916-2652887 采购代理: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滨江路建国东巷9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 联系人:杨先生 0916-2697988 地址:汉中市滨江路建国东巷9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 账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汉中中山街支行 银行账号:8060 6010 1428 0008 88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 5月4日
来源:陕西汉中市江北垃圾处理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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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陕西 招标 资格 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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