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山师附中、山师附小、山师幼儿园、千乘湖小学设备 采购项目七批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高青县教育局 地 址:山东省高青县青城路65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 0533-697364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 址: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三楼309室 联系方式:胡先生0533-6950338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山师附中、山师附小、山师幼儿园、千乘湖小学设备采购项目七批 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8142 采购品目代码及名称:包一:A06 其他货物;包二:A06 其他货物;包三:A03 其他货物;包四:A03 其他货物;包五:A14 其他货物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5个包。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网==》
包号 | 项目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1 | 高青县山师附中机器人教室 | 1、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有效证件 (已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且经营范围不得是销售大类高度符合对应各包招标内容(仅有销售大类不可);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 340090元 | 2 | 高青县山师附中无人机教室 | 323790元 | 3 | 高青县山师附中创客教室 | 300831元 | 4 | 高青县山师附小创客活动室 | 597038元 | 5 | 高青县千乘湖小学创客活动室 | 597038元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5日,08: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三楼309室) 3.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4.售价:2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5月9日 至2018年5月15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29日08时00分至2018年05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高苑路东首)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高苑路东首)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