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象山县房屋征迁有限公司资金存放及基本账户银行招标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5-08 |
|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象山县房屋征迁有限公司资金存放及基本账户银行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XSYXCG-2018-11 |
| 二、项目概况: | 1家 |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在象山县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8年05月15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2018年05月 08日至2018年 05月 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5、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丹西街道象山港路415号,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4-65656202,传真:0574-65656202。联系人:黄卢。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28日09时00分 |
| 八、投标地点: |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九、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28日09时00分 |
| 十、开标地点: |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十一、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二、其他事项: | 7.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05 月 28 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8. 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8年05月28 日 09:00(北京时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公开开标。 9. 业务联系: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卢 联系电话:65656202 传真:65656202 10.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整,缴纳时间应于在2018年05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拒收现金)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新丰支行 银行账号:3970300104000984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1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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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单位: 象山县房屋征迁有限公司/施爱惜/0574-65719098/象山县丹东街道南街19号2楼
采购机构: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卢 联系电话:65656202 传真:0574-65656202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4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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