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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招-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项目
1.项目概况
1.1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现有职工500人-800人就餐,新建食堂位于安阳市殷都区钢花路北段路东,总面积约1303平方米。
2.2项目地点:安阳市殷都区钢花路北段路东;
2.3采购内容: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食堂经营服务外包,为期三年,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优质可口的工作餐餐饮,餐厅经营为早、中、晚三餐(其中晚餐以内部业务用餐为主,早餐、晚餐对外经营),节假日除外;
2.4外包模式:
2.4.1、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测算,按500人-800人名干部职工就餐,提供厨师4人,服务员5人,保洁、配菜、面案人员12人,共计月费用不超过40000元。餐补按月以打卡次数依实由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结算。
2.4.2、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厨房现有厨具,房屋租货、水电、天然气等费用,餐桌餐椅餐具及日常运行等其他费用由承包方负责,经营期满后无偿归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4.3、由承包方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到第三食堂进行专业管理,厨房采取多种经营,保正每日早餐不少于6种,午餐菜品不少于20种,包括点菜送餐及低于市场价格供应小吃等方式。单位业务用餐菜品按每人不高于35元计,由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每季度核算后转入承包人账户。
2.4.4、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不少于10人的餐厅管理委员会,每个月定期进行职工问卷调查,职工满意度不得低于70%,一年内职工满意度连续6次低于70%,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权无偿单方解除合同。餐厅管理委员会管理职责如下:①、监督审批经营者的服务品种和价格②、对承包方采购的粮油、蔬菜等检查验收③、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指正④、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⑤、管理售饭卡系统,向经营者结付餐费⑥、协调职工就餐秩序。⑦有权参与餐厅管理流程。
2.4.5、承包方按日向事管局提供全部材料成本的明细消耗和日累计情况,以提供明细监督依据,可对每日购买情况进行监督。
2.4.6、建立利益调控机制,保正事管局和经营者的合作关系长期有效。
2.4.7经营管理措施
1、强化食品安全措施,确保职工饮食安全。一是建立安全责任制,承包方与事管局签订安全责任状,其中食品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二是建立承包方内部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配备专一的食品卫生质量监员,承包方所有职工要与承包方签订卫生安全责任状,把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所有进入食堂职工都有经过卫生监督部门体检并核发健康正明,所有管理人员到食堂检查工作,均要通过本食堂卫生监督员同意并发专门防护衣服和正卡方能进入。三是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制度,所有制度张贴上墙,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做出急救措施,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增加花色品种,完善保温冷藏措施,改善职工就餐质量,一是从提高花色上满足职工之需求二是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设备作为盛售饭器具,保正职工吃上热腾腾的饭菜,三是设立饭菜质量投诉意见箱和聘请由职工出任的流动食品质量与价格见复原,定期对饭菜的质量如温度品种数量等进行抽查,并反馈。
3、管理制度。职工食堂的特殊性决定了经营者的管理难度,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在开展经营的1个月内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安全操作规程各个环节岗位责任制等管理之父,使经营管理行为。
2.5服务期限:合同期为3年,期满后如合同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可进行续签,续签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6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正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正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正明材料
3.2供应商需为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食堂或满足其一的,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且注册成立满三年以上;
3.3供应商2013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从事政府机关等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的业绩(提供至少一份类似项目业绩);
3.4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名(含2名)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正和至少1名营养师职业资格正;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资料:
a.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正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正;被授权人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正;
b.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正复印件,提供本人身份正、法定代表人正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正和被授权人身份正的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等资料进行核实,供应商应保正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两种方式须全部具备)
5.1 现场递交的截止(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5月25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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