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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长春卷烟厂变配电系统无功优化设备数字智能化升级改造
公告-长春卷烟厂变配电系统无功优化设备数字智能化升级改造
项目招标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变配电系统无功优化设备数字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变配电系统无功优化设备数字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长春卷烟厂新厂区。
2.3 交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及安装完毕或根据甲方实际生产安排需求。
2.4 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经营范围,具备招标设备的制造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3 2015年-2017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一览表(至少提供一个金额在100万以上合同,合同含电能质量产品系统应用),与本招标内容相符的在此期间供货工程。内容包括:合同厂家、产品型号、产品数量、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近半年及以上社保正明。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正、被授权人社保正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如已办理三正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信息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6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日13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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