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劳动就业局2018—2020年度职业培训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CZ-2018-0370 一、招标条件 宜良县劳动就业局2018—2020年度职业培训机构入围项目经由宜良县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宜良县劳动就业局,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入围职业培训机构。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作用,通过招投标确定宜良县劳动就业局2018—2020年度职业培训机构,达到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培训质量的目的。现开展以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每年下达的宜良县劳动就业局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目标任务。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预算:400万元/年; 2.4服务周期:服务期限3年(自与入围单位签订培训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5招标范围:根据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每年下达的培训任务和工作安排,入围5家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宜良县劳动就业局2018—202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引导性培训工作; 2.6服务相关标准:符合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技能培训的标准及要求,并根据采购人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课程、就业岗位推荐、创业等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响应单位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响应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能力,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培训内容;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前三年(2014年-2016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培训活动的资金支持;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单位近两年具备职业教育培训办学经历(提供办学经历证明材料);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近三个月(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的缴纳税收及社保电子缴款凭证证明材料,如不能出具的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情况说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领取入围通知书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2响应单位须为云南省所属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经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3.3响应单位须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年检年审合格。具备开展15个以上现行国家职业资格许可工种(包含但不限于:电工、焊工、育婴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农作物值保员、砌筑工、模具工、车工、水泥生产工、农机修理工、美容师、保安员、茶艺师、中式烹调师、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的培训能力,且具备以上专业(工种)当中任意5个(含)以上工种的培训资质。 3.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响应单位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