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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10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执勤第十三支队于下午发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队执勤第十三支队食堂(海淀区农大南路厢黄旗甲100号(新建综合食堂)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5月10日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执勤第十三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食堂(海淀区农大南路厢黄旗甲100号(新建综合食堂)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食堂(海淀区农大南路厢黄旗甲100号(新建综合食堂)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F0SG2018002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皓涛 项目联系电话:639059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执勤第十三支队 地址:地 址: 海淀区农大南路厢黄旗甲100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 杨越 电 话: 156523894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齐皓涛 联系电话:6390593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厢黄旗甲100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48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722.38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水工程、燃气工程、电气工程、室外工程等全部内容 2.6其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资格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来源:北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执勤第十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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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海淀区 工程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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