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东川区旅游和商务局的委托,对昆明市东川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云国招-DCLY-C20180502)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昆明市东川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如果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投标人须提供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1.5 投标人须供近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须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2.2、投标人必须具备至少 2 年从事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经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于投标文件中; 2.3、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公示期满后 30 日内在东川区本地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派驻工作运营团队,该项目与中标人在东川区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所有合同价款均与东川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进行结算。否则视同放弃中标资格,将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网==》
三、项目编号、内容及其他要求 1、招标编号:云国招-DCLY-C20180502。 2、项目名称:昆明市东川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项目为东川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须按项目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4.1电子商务综合培训体系建设; 4.2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点建设 ; 4.3电商精准扶贫体系建设; 4.4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 4.5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4.6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 ; 4.7农产品品牌培育; 4.8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 4.9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推广; 4.10农产品标准化建设 ; 4.11东川区物流体系建设。 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5、项目实施运营服务期:三年。质保期:服务期满后质保一年。 6、实施地点:昆明市东川区行政区内。 7、2.3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 8、采购预算:1400万元 9、进度要求:2018年12月达到商务部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期绩效评价良好及以上等级要求;后续通过项目验收评估和终期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