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大榭开发区城市设计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5-11 |
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宁波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大榭开发区城市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大榭财政局批准,现就大榭城市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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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编号: | SMFWZB2018020 |
| 二、项目概况: |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项目需求 |
|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子包1:6000000.00元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8年05月17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发售时间:2018年5月11日至 2018年5月17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 |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31日09时00分 |
| 八、投标地点: | 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开标室) |
| 九、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31日09时00分 |
| 十、开标地点: | 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开标室) |
| 十一、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二、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28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转账支票(宁波大市范围以内)、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营业部,银行账号:30010122000857176。 |
| 十三、其他 |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2、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
| | 采购机构: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依玲 联系电话:87284375 传真:87680182 联系地址:宁波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8.1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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