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11日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上午发布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市双阳区2018年道路排水维修工程鹿城大街(两段)、黄山路设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5月11日
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2018年道路排水维修工程鹿城大街(两段)、黄山路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2018年道路排水维修工程鹿城大街(两段)、黄山路设计招标 项目编号:DQZB2018-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晓光 项目联系电话:131790165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聂晓光 131790165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 0431-828798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2018年道路排水维修工程鹿城大街(两段)、黄山路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8-04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2018年道路排水维修工程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文编号长双发改审批字[2018]46号,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设计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2018年道路排水维修工程鹿城大街(两段)、黄山路设计招标 2.2项目总投资:4669.84万元 2.3道路全长:鹿城大街(北广场-滨河路)道路长度为1428.162米;鹿城大街(西广场-北广场)道路长度为1298.413米;黄山路(通阳路-西广场)1089.122米。 2.4设计招标服务范围:对上述工程内容进行设计服务。 2.5设计最高投标限价:154.10万元。 2.6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7设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5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相关经验和业绩至少一项。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9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11日至2018年0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近三年 (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相关经验和业绩至少一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8年05月31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大厅三楼五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及长春晚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聂晓光 电 话:131790165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联 系 人 :刘经理 联 系 电 话 :0431-82879888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8年05月1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5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相关经验和业绩至少一项。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9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4.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有效资料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1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31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大厅三楼五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
来源:吉林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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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设计 道路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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