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 信息:昆仑润滑“新零售”平台(一期)建设及实施服务项目招标
信息:昆仑润滑“新零售”平台(一期)建设及实施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 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就昆仑润滑“新零售”平台建设及实施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进行密封投标。
二.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当今社会颠覆性的营销方式不断出现,电商运营、多样化零售业态、全渠道品牌输出、自动化数字化运营、跨平台应用(微软、苹果和谷歌等)的“新零售”信息系统快速发展,开展此类平台的建设,已成为落实“+互联网”战略的重要支撑。
本项目是以建设连接消费者、用户、终端、中间商、服务商、中油卡和内外部联盟和业态等角色,打通线下线下,横跨不同平台系统的平台。主要围绕车用油业务开展,实现订单、物流、资金流和服务等信息无缝贯通,进行多业态整合运营,实现多场景、多角色、多平台的创新融合,构建昆仑润滑生态圈为目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迭代开发、上线、推广和应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零售平台建设和经销商(包括省公司和社会经销商)、终端的销售管理。包括如下三个方面(详细内容可参见:本招标文件,建设内容的三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启动、环境搭建、需求调研和分析、系统设计、实施配置、编码、单元测试、部署应用、使用培训、上线运行、巩固培训、运行维护等),并完成10个中间商和30个终端用户平台的现场实施。
(一)前台
按不断变化的用户“触网”流量,开发适用于不同平台、线上、线下的APP、小程序、门店系统、H5等应用,向各种角色呈现品牌、产品、促销、服务、跨界等信息,搭建互动平台,吸引下单,形成订单流、资金流、物流等信息流。
(二)后台
(1)聚集、转化前台的订单流、资金流、物流等非标准信息,向后台推送标准信息,并向前台的不同角色呈现其订单相关的动态信息;同时建立数据库和业务规则,向企业内部的生产、营销、物流、服务、投诉处理等管理人员传递信息,驱动生产、供应、物流等业务流程的运转,满足各类客户的需要。
(2)仿照加油站管理系统和ERP、FMIS系统的接口方式,建立各种接口向已建的ERP、FMIS等系统批量导入互联网公司的经营数据。
(3)和内外部系统的集成和接口开发。
(三)其他建设内容
(1)全支付:实现银联、支付宝、微信、网联、加油卡等主流通道全支付支持。
(2)国际化:实现支持多语言、多币种,多税制的平台升级,可根据登录用户所在地自动灵活切换。
2.3服务周期:项目建设期6个月,每个子项目开发上线时长不得超过双方确定时长。最终验收合格后免费运维36个月。
2.4项目实施地点:中国石油北京互联网科技分公司(北京)及指定经销商和终端所在地
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含税)。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7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人所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2.8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HYXY-ZB-2018-FW0424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履行合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正资质、高新企业技术认正资质、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 3级(含3级)及以上正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2013年前注册成立),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案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15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2017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请提供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加盖公章的2015年至2017年单位财务报表。且在2015、2016、2017年度每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3.4人员要求:应配备满足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05月10日至2018年05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正复印件(资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4.2 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的,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正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正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扫描件)。
4.3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正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06月05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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