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喷雾降尘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地点:昆明市西山区; 1.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业主通知起7日历天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等服务; 1.2.3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贮存执行国家规定。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2.4质保期:一年; 1.2.5招标范围:采购喷雾降尘车2辆,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1.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7采购预算:160万元; 1.2.8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包。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1.3.2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3投标人具有3C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1.3.4拟投车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且提供所投车型的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商需具有3C认证证书; 1.3.5投标人须在昆明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1.3.6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的财务报表; 1.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