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湟中县西堡镇伟青希望小学(2018)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15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湟中县西堡镇伟青希望小学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兴盛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湟中县西堡镇伟青希望小学委托,拟对湟中县西堡镇伟青希望小学绿化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单位名称:湟中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2232485 |
1、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