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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21日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于上午发布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5月21日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73-1841GNJLHWGK11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佳、曹舒萍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50785-8002、8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吉林省大安市 联系方式:曹江枫158861597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佳、曹舒萍0431-81150785-8002、800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货物名称:电子鼻咽喉镜等 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需求:*弯角:上≥180°下≥130° 二、项目编号:0773-1841GNJLHWGK115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3.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四、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4.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最新版); 4.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 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5日(节假日除外)的8:30 -11:30至13:00-16:00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电汇凭证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六、兹定于2018年6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51万元,投标报价超出该价格的,投标无效。 八、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许佳、曹舒萍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8002、8008 采 购 人: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吉林省大安市 联 系 人:曹江枫 联系方式:15886159779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收款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生态大街支行 账 号:158 838 854 42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1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最新版);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 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吉林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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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医疗 中标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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