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3、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环保类项目;(现场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备查)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供应商; 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