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镇赉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配
镇赉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配
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吉祥路、富康路)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吉祥路、富康路)工程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字(2016)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性质:新建; 标段:二个(一标段监理、二标段施工);工程规模:沥青路面6074.74平方米、混凝土路面2186平方米及道路两侧人行道铺设、排水管线铺设、路灯安装等。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内容和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镇赉县城区内富康路(庆生南街-新兴南街)、吉祥路(庆余南街-南湖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11月30日,工期168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 监理企业资质;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正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本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7〕5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至 2018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一标段招标文件的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正书(副本)、开户行许可正、法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身份正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正、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售招标文件期间查询)、项目负责人正件、其他项目人员正件等,以上正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405室填取建设工程投标企业备案表。购买二标段招标文件的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正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正、开户行许可正、法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身份正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正、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售招标文件期间查询)、项目负责人正件、专职安全员正书、施工员、质量员等,以上正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填取建设工程投标企业备案表。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至 2018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建设工程投标企业备案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3日14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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