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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24日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于下午发布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梅河口市服务业发展攻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公开招标公告5月24日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河口市服务业发展攻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服务业发展攻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项目编号:JTZB20180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墨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梅河口市 联系方式:梁岩158445283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谷墨文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河口市服务业发展攻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18047 1.招标条件 梅河口市服务业发展攻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项目已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招标内容:梅河口市服务业发展攻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编制 2.2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服务业发展攻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2.3建设地点:梅河口市 2.4编制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文件要求。 2.6编制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在10日内提交报告。 2.7 项目预算:3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5日9时30分,地点在长春市人民大街财富领域5A1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梅河口市 联系人:梁岩 电 话:158445283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谷墨文 电话:0431-8537036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4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财富领域5A1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梅河口市服务业发展攻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18047 1.招标条件 梅河口市服务业发展攻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项目已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招标内容:梅河口市服务业发展攻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编制 2.2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服务业发展攻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2.3建设地点:梅河口市 2.4编制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文件要求。 2.6编制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在10日内提交报告。 2.7 项目预算:3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5日9时30分,地点在长春市人民大街财富领域5A1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梅河口市 联系人:梁岩 电 话:158445283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谷墨文 电话:0431-85370361
来源:吉林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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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工程 设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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