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镇赉县棚户区改造回迁楼建设项目(础设施)附
镇赉县棚户区改造回迁楼建设项目(础设施)附
属设施及物业用房装修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棚户区改造回迁楼建设项目(础设施)附属设施及物业用房装修工程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字【2017】122号批准建设,镇赉县振兴城
市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性质:新建; 标段:一个;工程规模:附属设施及物业用房装修;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内容和工程量清单.项目预计投资171.236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镇赉县滨湖大道北、环湖路南、希望街东、西湖街西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9月10日,工期83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至 2018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正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正、法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身份正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正、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
售招标文件期间查询)、项目负责人正件、专职安全员正书、施工员、质量员等,以上正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填取建设工程投标企业备案表。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
于2018年5月21日至 2018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建
设工程投标企业备案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1日14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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