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新建项目(一期)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新建项目(一期)
(锅炉房新建项目)招标
招标人: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新建项目(一期)(锅炉房新建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新建项目(一期)(锅炉房新建项目)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2.3 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 工期: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日止。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 优质 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
3.5外省入吉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价;
(4)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经验(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5) 外省企业需携带入吉备案网页彩印截图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且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6:00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2018年6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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