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沪太支路(沪太支路桥一南大路)中修工程施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4)专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其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在本市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信用要求:投标人的信用分大于等于71分(满足信用分要求的投标人不足1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报名开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之间打印的《投标人信用评分表》(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投标价格优惠比例6%(9)本项目限价为537.6元,采购人不接受超出此限价的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沪太支路(沪太支路桥一南大路)中修工程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517-362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8-15635,13-18-z95807,13-18-z9675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宝山区大场镇,西起沪太路地面辅道,向东再向南至沪太支路桥,实施道路全长约1010米。建设标准:南大路至少年村路段为二级公路城镇段,少年村路至沪太支路桥段为三级公路城镇段,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包括维持原有横断面布置,翻挖新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道铣刨加罩,翻挖新建侧平石,修复雨水口、恢复标线等。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时间 7、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0元(国库资金:3000000.00元;自筹资金:30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等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5-24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5-31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专业资质(原件扫描件);5、信用分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7、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5-24 10:00:00至2018-05-31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13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6-13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 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2、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3、 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以及本项前2款要求,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对其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发售纸质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费用: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付费的投标报名不予通过。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专业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7、信用分证明文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8、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截图。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公路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地址:宝杨路968号 | 地址:斜土路1223号6楼 | | | 邮编:201999 | 邮编:200032 | | | 联系人:罗城军 | 联系人:高培华 | | | 电话:66591331 | 电话:13817950338 | | | 传真:66591331 | 传真:51712207-5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