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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初步设计招标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初步设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 (关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油计【2017】268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起自长岭分输站(不含),止于永清联络压气站(含),途经吉林、内蒙古、辽宁、河北、天津等五省(直辖市/自治区)29个县(市、区),新建管道总长1110km,其中长岭-沈阳段355km,设计压力10MPa,管径D1422mm,设计输量258×108m3/a(与中俄东线长岭-长春支线、长春-沈阳天然气组成的管网系统总输量362×108m3/a);沈阳-永清段755km,新建管道线路基本与已建秦沈线、永唐秦天然气管道并行敷设,设计压力10MPa、管径D1219mm、设计输量187×108m3/a(与现有秦沈线、永唐秦管道联合运行,管网系统总输量314×108m3/a);全线采用内涂层。全线采用X80钢管。
长岭-永清管道河流大中型穿越共计34处,穿越长度40.42km;山体隧道1处,穿越长度834m;穿越铁路33处,穿越长度2990m;穿越等级公路96处,穿越长度8560m。线路截断阀室47座(其中监控阀室14座,监视阀室33座)。
管道沿线共设置工艺站场9座,其中:压气站4座(沈阳、锦州、唐山、永清)、分输清管站/联络站5座(双辽、通辽、盘锦、秦皇岛、宝坻)。新建站场3座,合建站场6座。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沈阳检定点(包含在沈阳联络压气站中,简称“沈阳检定点”)1座。
管道阴极保护采用强制电流保护为主、牺牲阳极保护为辅的联合保护方案。设阴极保护站11座。
工程概况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 招标范围:
2.2.1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初步设计,主要包括:
(1)对可行性研究成果进行验正分析,从依法合规、设计方案深度及各项评价的结合等方面提出校核意见;
(2)初步设计编制。
(3)线路、三穿、站场、阀室的初勘,站场水资源勘察;
(5) 全线卫星遥感、航空摄影测量;
(6) 铁路穿越的详勘测量、大中型河流及隧道的初勘和详勘;
(6) 路由、站场、阀室报批,外电报批,三穿协议,水电讯协议;
(7) 站场、阀室征地图;
(8) 现场技术服务;
(9) 采办支持;
(10) 铁路穿越施工图设计;
(11) 站控系统和通信系统(站场)施工图设计;
(12) 用电报批手续办理和35kV及以上外电的初步设计,包含外电工程环境、水土保持等评价,并获最终批复;
(13) 数字化设计移交等;
(14) 智能管道设计。
2.2.2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工作:
(1)大中型河流穿越、站场、阀室的测量;
(2)大中型河流及隧道的初勘,包括长城隧道、西辽河、中央干渠、辽河1、辽河2、新饶阳河、东沙河、羊肠河、西沙河、小凌河、滦河、蓟运河、永定河、青龙河、潮白新河、沙河、陡河、还乡河、双城河、引滦入津明渠、青龙湾减河、北运河、龙凤河、龙河、新龙河、大石河、洋河等27处河流穿越初勘。
(3)大中型河流及隧道的详勘,包括滦河、蓟运河、潮白新河、永定河、青龙河、长城山体隧道。
(4)沈阳检定点的详勘、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下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申请投标:
3.1.1资质要求:应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应具有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应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正(压力管道:GA1级)。
3.1.2财务要求:应提供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六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应具有单个合同项管径不小于D1016mm,设计压力不小于10MPa,且长度不小于200km的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石油总部及专业分公司通报或被列入黑名单。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五)。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不可替换人员,并提供相关承诺及正书。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10.1.3项。
3.1.7其他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余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10.1.3项。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18 年 5 月25日至 2018 年 6月1日 在线报名
②按本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指定账号电汇400元购买招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是否满足本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自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集中递交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9:00至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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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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