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食用大米、食用油
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食用大米、食用油
采购项目投标邀请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 受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购买强戒人员12个月食用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购买强戒人员12个月食用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距离:安宁所部距昆明市30公里,禄丰分所距昆明市约130公里)
2.3采购预算:2528000.00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1个标段,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标段号
品名
数量
计量单位
单项预算总价(元)
备注
1
1
大米(二级粳米)
500
吨
2200000.00
(其中:1、大米: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宁所部(70吨)、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禄丰分所(430吨);2、菜籽油: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禄丰县仁兴镇禄丰分所(40000公斤))
2
1
菜籽油
40000
公斤
328000.00
预算总价
¥2528000.00元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整体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2、具体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主要技术参数”。
2.5供货期:按采购人计划供货,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投标人根据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日常所需计划清单分批供货,供货计划清单提前告知。
2.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7 质量要求:大米达到GB/T 1354-2009二级精度要求;
菜籽油达到GB/T 1536-2004 一级菜籽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3.3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内等正明文件;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正 ;投标人若是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有效的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正(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正或食品经营许可正),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正书扫描件。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正明;新成立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正明。
3.5信誉要求: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扫描件或截图。)。
2、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扫描件)。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正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进行 现场报名 和 网上报名
4.1 现场报名:请于2018年05月25日起至2018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开行许可正(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正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交付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份),
4.2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1日17时30分前(节假日不休)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注:1、若潜在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报名并确认视为未报名,采购人将不予接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本项目评标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含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年06月13日11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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