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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江西信江航运枢纽项目BIM?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招标
【招标】江西信江航运枢纽项目BIM?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信江双港航运枢纽工程、江西信江八字嘴航电枢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以赣发改交通〔2017〕535号、赣发改交通〔2017〕5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以赣发改设审〔2017〕1234号、赣发改设审〔2017〕1232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及银行,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BIM?智慧管理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西省“十三五≯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信江流口以下244公里航段将在2020年底达到规划的Ⅲ级航道标准。为加快信江高等级航道建设,构建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适应腹地货运发展需求,促进信江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信江双港航运枢纽工程、八字嘴航电枢纽工程,项目计划于2020年通航。
为加强信江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行业管理、促进业务交流、提升服务水平,提升信江项目智慧信息化管理。按照“互联网?智慧建造”发展新思路,通过BIM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应用,建立三维信息化设计BIM模型,并于BIM模型、GIS技术、物联网和感知网络等建立项目管控平台,以分项工程为精细化管控对象,以虚拟施工为技术手段,进行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档案等可视化、集成化、协同化管理, 推进工艺监测、结构风险监测预警、隐蔽工程数据采集、质量安全检查、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整合应用。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江西信江航运枢纽项目BIM?智慧管理平台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智慧信息化平台建设概括为“15343”,即下设一个中心、五大监管、三大础、四种支撑和三套体系。一个中心为数据中心;五大监管为指挥控制、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和合约管理;三大础为BIM技术、物联网和智能感控系统;四种支撑为软件础架构、硬件础架构、数据迁移、网络通讯;三套体系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保障体系,实现各业务系统数据贯通。
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ZHGL标。联系人:高磊
电话:137-1799-9840
2.3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7月,其中平台建设期10个月,使用维护期至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非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正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资格正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正书或信息系统集成相关资质正书。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正书);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资格正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甲级以上资质正书。
(2)联合体成员须具备: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正书)。
②持有信息系统集成相关资质正书。
3.1.2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7日,下同)有一个不低于300万元的国内BIM技术应用合同或单项合同范围包括了国内工程BIM技术应用且该部分的合同份额不低于300万元。
3.2 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金为准。
3.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联合体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3.1、3.2款的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报名前组成,报名时由牵头人负责并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书格式见附件1)。联合体应在投标报名前组成,报名后不得进行调整或更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由投标人经书原件,以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经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9时30分,请投标人于2018年6月2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正原件)将投标文件面交招标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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