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令】》、《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2018年禄劝绿色光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8年禄劝绿色光亮工程采购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等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2.2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3采购范围: 1、马鹿塘乡30盏(普德村委会20盏、赊角10盏); 2、乌东德镇40盏(阿巧20盏、达作卧20盏); 3、则黑乡 90盏(民安乐20盏、贵城20盏,邓子山村7组40盏(含李选权代表提案1件、卡租村卡种谷村5组10盏); 4、皎平渡镇30盏(永善村委会嘎里村20盏,皎西村委会脚纳村10盏); 5、汤郎乡30盏(普莫20盏,封过中村10盏); 6、翠华镇40盏(红石岩30盏、兆乌10盏); 7、转龙镇30盏(转龙村委会白木卡村20盏,纳住卡村小组活动场所10盏); 8、县人大代表提案5个示范点60盏(撒营盘撒冲六组10盏、书西村委会20盏、芝兰九组10盏、卡柱下十三组10盏,则黑花椒园10盏等)。 合计:350盏。采购预算:140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018年禄劝绿色光亮工程采购项目采购货物清单需求及质量要求”。 2.4质量要求:技术指标达到《昆明市‘绿色光亮工程’技术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内容; (3)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云南省光伏应用行业一级资信资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5)在近年内(2015年至今)完成类似业绩3个或以上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应附证明材料(有效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等); (6)供应商信誉: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