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2018彩化工程草花及脸谱花箱(中午发布)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暂停通知5月29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2018彩化工程草花及脸谱花箱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暂停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882(第二标段)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应采购单位要求,现暂停DZC20180882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2018彩化工程草花及脸谱花箱采购项目(第二标段),该标段具体事宜详见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知。本项目其他标段2018年5月30日14时0分正常开标。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9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