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美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部分路面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部分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0835-180F111025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美术学院
地址:广州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大院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预算金额:人民币30.99万元,(含暂列金额2.43万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0.86万元 )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文件中提交2016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价文件中提交具备本条款要求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文件中提交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文件中提交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文件中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报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价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被在建(在标)项目锁定。(报价文件中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公司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报价人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且除项目负责人之外至少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造价员1名、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报价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公司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主办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提供对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
6.报价人须提交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7.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报价文件中提交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截图打印页,具体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9.如果磋商小组会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和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30.99万元
开标时间:2018年6月11日14时30分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5月30日8时30分起至2018年6月10日17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6月11日14时00分至2018年6月11日14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6月11日14时30分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四、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加盖公章)如下:
1、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提交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以上资料一式壹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价人报名时须自行准备密封袋。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