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第二次)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家具采购A项目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5月30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家具采购A项目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491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单位现对参与DZC20180491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家具采购A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及变更,现答复及变更如下: 供应商问题:“项目需求中 折叠椅,仿天坛加厚黑色,壁厚1.8mm以上,优质西皮饰面。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采购单位要求折叠椅壁厚1.8mm以上,市面上折叠椅壁厚都是1.2mm,真正的天坛折叠椅壁厚1.5mm,采购单位要求仿天坛的折叠椅1.8mm,建议采购单位提供合理的参数。” 采购单位答复及变更:“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项目求中折叠椅产品原参数为:‘仿天坛加厚黑色,壁厚1.8mm以上,优质西皮饰面。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现变更为:‘仿天坛加厚黑色,壁厚1.2mm以上,优质西皮饰面。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6月5日14时0分(14时0分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签到等候区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30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