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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灵武市大河子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绿化部分)发电机[2018]租赁及燃油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31日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大河子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绿化部分)发电机租赁及燃油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灵武市大河子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绿化部分)发电机租赁及燃油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XB-2018-C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15121817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鼓楼西侧 联系方式:马科长 15121817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 胜 0951-4665688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绿化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5.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8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5.1.9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5.2.0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以上公示资质要求及指标仅做为参考,具体资质要求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1512181766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6.0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6月0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6月0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灵武市大河子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绿化部分)发电机租赁及燃油费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大河子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绿化部分)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7】301号文件批准建设。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的委托,为灵武市大河子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绿化部分)发电机租赁及燃油费采购项目组织实施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具体采购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NXXB-2018-C20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发电机租赁 | 120W | 10000 | 6 | 60000 | 租赁60天,每台月租金5000元 | 燃油费 | | 54000 | 6 | 324000 | 燃油费每天900元/台,按60天计算。 | 措施费 | | | | 76800 | 按燃油租赁费的20%计取 | 总金额合计(万元) | 460800 | |
三、采购内容简述: 四、本次采购预算总金额:46.08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绿化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5.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8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 5.1.9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5.2.0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注:以上公示资质要求及指标仅做为参考,具体资质要求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六、投标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4日下午17: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到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8日下午15:00分。 地 点: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灵武市东盛路灵 隆物流中心4-6号) 八、采购人: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 联系人:马科长 联系电话:15121817666 九、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 胜 联系电话:0951-4665688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
来源:宁夏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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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宁夏 招标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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