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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安阳市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
招标=安阳市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安阳市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已由 安阳市人民政府 以 安政文[2018]60号 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安阳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安阳市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具体实施机构为各县(市、区)林业主 管部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安阳市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安阳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面积共59.6370万亩,包括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3种培育类型。储备林布局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各造林地块均集中连片,具体涉及到安阳市辖一市三县四区:林州市、安阳县、内黄县、汤阴县、文峰区、龙安区、殷都区、北关区。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5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30年(包括整体建设期6年,运营维护期24年)。按照各县(市、区)独 立计算合作期限。若整体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整体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3.2投资概算:项目工程总投资6046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3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2697万元,预备费16777万元,建设期利息71468万元。
3.3建设内容:安阳市建设国家储备林总规模59.6370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33.3753万亩,现有林改培0.9267万亩,中幼林抚育25.3350万亩。具体到各县区,文峰区建设国家储备林总规模0.5000万亩,殷都区建设国家储备林总规模5.1866万亩,龙安区建设国家储备林总规模5.1916万亩,安阳县建设国家储备林总规模8.4360万亩,汤阴县建设国家储备林总规模9.4300万亩,内黄县建设国家储备林总规模8.0550万亩,林州市建设国家储备林总规模22.3000万亩。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集约人工林栽培面积33.3753万亩,主要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植苗造林、抚育管理等建设内容。(2)现有林改培面积0.9267万亩,主要包括间伐、补植、抚育管护等建设内容。(3)中幼林抚育面积25.3350万亩,主要包括割灌除草、修枝定株、抚育间伐等建设内容。(4)相关基础设施设备配套,主要包括为国家储备林建设配套的水利基础设施、种苗基地、作业道路等。
3.4项目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阳市辖一市三县四区:林州市、安阳县、内黄县、汤阴县、文峰区、龙安区、殷都区、北关区。
3.5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正明材料;
(2)2017年度(2017年度的未出的,提供2016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年、2018年成立的企业仅提供月度财务报表即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依法纳税凭正及社保资金缴纳凭正,非盈利性机构提供非营利性机构正明材料后可不提供纳税凭正);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正或职称正,履行合同的专业设备图片及发漂(发漂任一));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2主体要求:
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 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是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4.3资质要求:
(1)独 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正;
(2)独 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园林绿化或林木种植或林业产业经营内容;
(3)投标人具有筹集资本金的能力,并提供书面承诺(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20%)。
4.4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5)年以来(自2013年1月1日起)至少具备一项林业、园林绿化或生态建设的业绩(或包含林业、园林绿化或生态建设内容的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仅需任意一方满足本条款要求即可。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及后续采购活动,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参股;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或成员构成;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 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于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时 至 12 :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正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 26日10时 00分,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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