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金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枫泾镇枫阳西路(新春苑西侧-朱枫公路)修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其以上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枫泾镇枫阳西路(新春苑西侧-朱枫公路)修缮工程 2、招标编号:18-301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8-30101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维持现状路面,对道路车行道破损板块进行修缮(不含沿线桥梁),与工程同步实施雨水口及侧石更换、交通标线恢复等附属设施,总修缮面积13853平方米。 5、交付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6、交付日期:90天 7、采购预算金额:6320000.00元(国库资金:632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网上报名凭证原件(加盖公章)。③报名开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之间打印的《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结果(当日评分查询结果明细)》(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可登录上海市住宅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平台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当日评分查询结果明细)(须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6-26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会议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会议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④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筛选:(1)筛选条件:投标人的信用分大于等于68.2分;(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招标人不发售招标文件;(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⑤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同城支票或全国支票形式收取,不接受现金、转账、汇款等其他方式。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金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朱枫公路9880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新城区龙山路海汇街31号 | | | 邮编:201501 | 邮编:200540 | | | 联系人:蒋君明 | 联系人:赵云 | | | 电话:021-67354948 | 电话:021-37218812 | | | 传真:021-67354948 | 传真:021-372188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