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05日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于上午发布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移动执法仪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6月5日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移动执法仪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移动执法仪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HQCG20180160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837800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华清路325号 联系方式:陈小姐0755-280106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0755-83469978 83780036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移动执法仪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委托,对移动执法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编号:LHQCG2018016089 二、项目名称:移动执法仪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移动执法仪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内容。 序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 | 移动执法仪 | 1 | 项 | 1,000,000.00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若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投标法人公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 2、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注册卡复印件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状态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投标单位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2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截图中存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则从其处罚要求)。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卡复印件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七、投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17时00 分。书面传真至0755-83780355。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15时 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6月15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逾期不予以受理)。 十、开标时间:2018年6月15日15时00分。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 十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hxq.szzfcg.cn)和深圳市建星公司网(www.sz-jstar.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83780036 传 真:0755-83780355 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 lhxq.szzfcg.cn (深圳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sz-jstar.com (深圳建星公司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收 款 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银行帐号:7441 6101 8260 0172 104(文件费)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5-28010617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华清路325号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6月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若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投标法人公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2、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注册卡复印件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状态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5、投标单位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2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截图中存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则从其处罚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4日 18:50 至 2018年06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60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
来源:广东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深圳 资格 招标 深圳市
上一篇: 2018年06月05日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于上午发布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松山保护区靠前驻防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施工)6月5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东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