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下午公告)公告6月6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延安天平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延安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招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ATPCG2018-005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地方税务局 地 址:延安市长青路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911-880008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安天平采购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街金鑫大厦10楼C室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方式:0911-2117788 五、采购内容: 1、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巡检、调试等服务(为保证消防 设施长期、稳定、安全、可靠运行) 2、消防设施检测 采购预算:20万元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出具个人身份证)。 (3)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档案告知函》。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九、谈判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8日时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时间) 2、 发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街金鑫大厦10楼C室 3、 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15:00 2、谈判时间:2018年6月15日15:00 3、谈判地点: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街金鑫大厦10楼C室 延安天平采购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6日
来源:陕西延安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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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招标 办公楼 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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