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上午发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生命学院及校医设备采购A竞争性谈判变更通知6月6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892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经采购单位申请,DZC2018089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生命学院及校医设备采购A项目变更通知如下: 一、谈判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提供参与本标段竞争供应商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变更为:提供参与本标段竞争供应商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备案凭证原件。(上述原件须扫描上传至谈判响应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二、谈判时间通知: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6月12日14时(14时前到达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6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