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田赛花束队等服装采购变(2018)更通知16月7日
变更通知1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897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897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田赛花束队等服装采购项目变更如下: 一、谈判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内容“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该项目所投产品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须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变更为“(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均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须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但所投产品均为其他小、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谈判无效。” 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谈判文件,否则谈判无效。 二、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12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6月12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6月13日14时0分(14时0分前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等候区签到)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7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