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泉庄镇尹家峪村沿河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泉庄镇尹家峪村沿河道路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人: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沂水县泉庄镇驻地 联系人:张所长 联系电话:0539-2691127 二、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颐高上海街一期B座19A06室 联系人:翟工、张工 联系电话:13792983292、1586396939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泉庄镇尹家峪村沿河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TQ2018-058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8-136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泉庄镇尹家峪村 预算价:299.93万元人民币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排水、安全设施及标线、绿化等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五、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报名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公司拟派的资格预审合格后的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直至项目终验,报名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时间:2018年6月8日-2018年 6月 14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含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资格证件、学历证、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证(2017年下半年度至2018年5月份,明细到个人,社保缴纳情况需进行网上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凡弄虚造假者一律不再允许报名并计入不良记录)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以上人员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6、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打印截图加盖公章; 7、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泉庄镇尹家峪村沿河道路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6月19日 16:00 九、开标时间:2018年6月19日16:00 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十、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5000元(大写金额:伍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泉庄镇尹家峪村沿河道路工程”,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 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 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