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08日庄河市中医医院于下午发布庄河市中医医院插件式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8日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庄河市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庄河市中医医院插件式监护仪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庄河市中医医院插件式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XZ2018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久明 项目联系电话:15941113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庄河市中医医院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新华路一段75号 联系方式:孙建光135007639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久明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插件式监护仪三台 二、监护仪技术要求 1. 整机要求 1.1 全球知名品牌,投标产品通过欧盟CE认证 1.2 投标产品通过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1.3 投标产品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所有监护参数监测 2. 产品设计 2.1 投标产品采用插件式设计,监护仪主机插槽位≥4个,支持外接辅助插件箱,方便后期临床监测参数升级 2.2 所有监测参数模块支持热插拔,监测模块与监护仪主机之间采用红外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2.3 投标产品采用无风扇设计,背板整体铸铝散热,适合术后复苏室安静、洁净工作环境需要 3. 屏幕显示 3.1 采用彩色TFT屏幕,屏幕尺寸≥15英寸 3.2 屏幕分辨率≥1920x1080,支持外接屏幕,适应未来科室信息化建设需要 3.3 波形显示≥6道,具备呼吸氧合度、趋势共存、大字体、它床观察等多种显示界面 4. 监测功能 4.1 标配心电、血氧饱和度、无创血压、脉搏、双通道体温、双通道有创压监测 4.2配有:呼气末二氧化碳(旁流)。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网==》
4.3可选配多通道有创压、脑电双频指数(Bis)、有创心排量监测、中心静脉氧饱和度。 5. 心电监测 5.1 标配3/5导联,可选配升级至12导联,具有监护、诊断、手术滤波模式,抗肌电、除颤等干扰能力强 5.2 心率测量范围:15~350 bpm 5.3 标配致命心率失常分析、起搏分析、ST段分析功能 5.4心律失常分析种类≥23种。 6. 呼吸监测 6.1 呼吸监测范围:0~150 bpm,窒息报警时间:0~40秒可调 7. 血氧饱和度监测 7.1 监测范围:0~100%,可同时显示灌注指数(PI) 7.2 抗运动、抗弱灌注能力强。 8. 无创血压 8.1 测量范围:10~270 mmHg 9. 脉搏监测 9.1 脉率范围:20~250 bpm 10. 体温监测 10.1 支持双通道体温监测,具有温差显示,测量范围:0~50 ℃ 11. 报警功能 11.1 采用声光双重三级报警系统,所有监测参数报警上、下限可调 11.2 具有护士呼叫功能、脉搏调制音功能 12. 数据存储 12.1 具备120小时趋势图表,100个报警事件,100个心律失常,1000组无创血压测量的存储与回顾功能 12.2 可选配CF卡升级存储功能 13. 联网功能 13.1 可通过有线、无线方式联入中央监护系统 14. 电池及记录仪 14.1 标配锂电池,供电时间≥5.5小时 14.2 可选配内置三通道热敏式记录仪或外接打印机,记录仪不占用监护仪主机插槽位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机 | 台 | 3 | 测量功能(ECG、SpO2、NIBP、双有创、双体温、脉搏) | | 3 | 旁流单槽CO2模块 | 个 | 3 | 测量套件 | 心电导联线 | 套 | 6 | 成人袖带 | 套 | 6 | 血氧探头 | 套 | 6 | 锂电池 | 个 | 3 | 说明书 | 本 | 3 | 电源线 | 根 | 3 | 监护仪台车 | 套 | 3 |
三、 监护配置确认单及数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上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A.截至2018年6 月28 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1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报名要求: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下列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D.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E.本项目政府采购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F.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7、地点: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0:1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会议室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大财采〔2012〕37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4.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4.4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人须知4.2相关要求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5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应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统一按基准收费标准下浮10%的比例予以支付。 4.6 采购人与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4.7 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 注:预付款保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5.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转发<财政部的三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17〕919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5.1.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1.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5.1.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1.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1.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1.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1.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5.2.1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 5.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5.4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来源:辽宁庄河市中医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大连 中标 资格 招标
上一篇: 2018年06月08日大连市农村能源工作促进中心于下午发布大连市农村能源工作促进中心生物质热风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6月8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辽宁庄河市中医医院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