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腾冲市第三中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腾冲市第三中学运动场工程(足球场及跑道建设)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采购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现将该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如下。 采购内容:足球场及跑道建设 预算金额:1483518.16元 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1)谈判单位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合同守信誉;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企业谈判中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的项目经理,谈判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 其它事宜: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所有谈判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谈判活动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