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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新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公告】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新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
招标编号:GXTC-18050105
受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深圳市分行”或“开行深圳市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
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新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选聘物业公司为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办公区域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包括维修服务、安全保卫服务、保洁服务、会议客服服务、绿化服务等。国家开
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开行)新办公大楼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该楼塔楼层数34层,地下层数4层,开行办公区域位于第6、18-19、
28-33层,共9层,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外墙为玻璃幕墙。楼内办公人员约250人。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正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8年06月08日至2018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 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人民币壹仟元整)。
特别说明:(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网上购买须上传以上资料彩色扫描件);
6.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06月28日9:30前递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正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 20 万元的投标保正金。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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